据报道,山西省卫健委在检查中发现山西现代妇产医院存在严重的用药档案缺失、病历不完整等问题,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晋卫计生罚[2018]8号
违法事实:山西现代妇产医院没有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用药档案,病历书写不完整、规范。
处罚依据: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二十条: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或者未按照规定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用药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的;
(四)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
(五)未按照规定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处罚机关: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西现代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8月26日,法人代表为陈福斌,办公地址位于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街25号,经营内容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妇女保健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象科、中医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康复医学科、中西医结合科;诊疗项目:健康体检。

医疗营销网指出,山西现代妇产医院未完善用药档案及按要求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既严重违反了相关医疗规定,同时一旦出现医患纠纷问题,患者一方将面临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巨大风险。